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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沧州市 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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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6日



总体思路和申报须知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对科技需求为导向,以打造高质量全链条的孵化育成体系为重点,激发创新活力,聚集创新资源,培树创新意识。围绕壮大“六大新动能”、培育“五大新引擎”,助推“六个一工程”,促进“18+7”特色产业集群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补短板、强弱项、重绩效,转化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研发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农业新型合作组织。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机关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
3.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4.项目组成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事项
1.无在研项目的申请人,在本年度最多申报项目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2.同一单位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只能申报1项。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2019年的此两类项目。
3.某一支持专项的项目数量、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其剩余资金可调剂到其他专项的项目使用。
4.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要落实《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冀办字〔2019〕1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相关要求,加强对申报项目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5.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承担资质、科研诚信和社会领域信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符合条件和指南要求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6.后补助项目经费要用于今后的研发活动和相关工作。
7.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重点研发项目优先支持“六大新动能”、“五大新引擎”项目和军民融合、国际科技合作、京津冀协同创新、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
8.此批申报未予立项的项目,自动进入下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库。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和试点直报。其中,将市属高等院校作为试点单位试行申请书直报。
网上申报登陆“沧州市科技局政务网——项目平台——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链接登录”。
1.用户注册
(1)申报单位注册。第一次申请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用户注册” 进行注册。注册时,选择本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详细填写本单位相关信息,注册“单位管理员”。“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科技计划管理,一个单位只能确定一名“单位管理员”,应由固定人员担任。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密码务必妥善保管,忘记密码请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解决。
单位注册信息需经过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项目。已注册过的单位,须要更新企业相关信息,原“单位管理员”权限仍然有效。
(2)单位管理员分配项目申请人用户名和密码。“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单位用户管理”栏目为本单位申请人创建登录用户,并将用户名和密码分配给项目申请人。
2.填报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人在“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申请人登录”,登录后点击“申请书在线填写”,首先准确选择对应的“指南代码”,不符合指南内容要求的项目不被受理。
申请书填写过程中可以多次保存,申报要求的相关附件一律上传,填写完成检查无误后提交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
单位管理员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单位管理员登录”,在“申请书在线审核”栏目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
单位审核通过、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得修改。项目申请人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申报管理”—“申请书在线浏览”,打印项目申请书(PDF格式,有“沧州市科学技术局”字样的水印,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公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登录“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点击“归口管理部门登录”,使用市科技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归口管理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归口用户管理”栏目新建审批用户,并分配管理权限。
(四)纸件的要求
1.通过“导出当前项目汇总表到excel”功能导出汇总表2份。
2.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
(五)受理时间与地点
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8月15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8月20日。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9月15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沧州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产业集群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指南代码:2019-1001)

聚焦我市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优化升级的重大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六个一”工程,以“18+7”特色产业集群为重点,支持一批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与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逐步打造成链条完整、功能齐全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拟支持19个,其中支持100万左右的17个,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好或孵化能力强、发展态势好的产业技术研究院2个,每个500万左右。
一、申报条件
1.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独立核算,市场化运作。
2.依托单位、地方政府与高校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联合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
3.产业技术研究院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固定和流动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
4.产业技术研究院以技术研发与服务为核心业务,面向产业开展合同科研、技术转让、成果转化、咨询服务、技术入股和科技型企业孵化等服务。
二、绩效目标
每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合同科研项目5项,形成知识产权4项;技术转让或成果转化项目3项,开展企业培训5次;培养1个高层次技术创新团队。
三、申报材料
1.填写对应的《项目申请书》;2.提供注册登记证、合作协议、办公面积、研发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科室及电话:发展规划科 212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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